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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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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是自己酿酒吗?”林启问道。

“当然不是,虽有几样是自己酿的,但大多名品还是从别处买来的。”

林启笑了起来:“这就对了,我们也可通过酒馆,将汽水售往外地。只要酒馆能赚得好处,他们自然会竭力推荐给别地的酒馆。”

林昭听着,眼睛亮了起来,他们这买卖的成本几近于无,哪怕让些利与酒馆,也不损失多少。更何况,销往别处后,凭借量大优势,恐怕赚得比现在多多了。这买卖,可行!

他兴奋起来,只想立马去镇上酒馆商议此事。随意向林启摆摆手,示意他自己去厨房端饭吃,就走了。

林启看着他匆匆忙忙的背影,笑了起来,这下应当可以多雇些人了吧。

他去厨房看了看,林昭今日煮了白粥。

自买卖赚了钱,林昭也不总吃黑面了,上次听林启说想吃米饭后,咬牙在镇上买了十斤米,回来吃了一次后,立马就喜欢上了,近来吃米饭比吃面食都多。

林启盛了一碗,这白粥熬得浓稠,带着谷香。他昨夜没睡,今早又忙了一早上,早饿得饥肠辘辘了。

喝了两口后,突然想到何小哥儿。虽听小哥儿说何母最近安分许多,但想也不可能早起,给小哥儿做早饭。方才两人在一处,也未见小哥儿身上带着干粮。

这么说,小哥儿是饿着肚子干活儿去了?

林启看看外面,才刚出太阳不久,就已经觉出晒意。心里不由有些担心,这种天气不吃早饭,最容易低血糖,大太阳底下干活,只怕要难受了。

可此时地里都是人,他也不能给他送吃食,若是被人看见,还不得被人嚼舌根?只能作罢了。

他还记得小哥儿说过,因为刘家婶子也要去地里,没人给他们做饭,便让他们自己回家吃去,因此刘家的工钱比别处高一文。

干农活这么辛苦,须得吃点儿好的进补一下,小哥儿家想也知道不会有什么好东西。

既如此,不如做点儿丰盛的午饭,等小哥儿下工后便能吃。

说干就干,林启进了空间。

空间里还是景色优美,牛羊成群,一派悠闲的模样。林启舒服得叹口气,想到改日和林昭将草屋顶装好后,便可分开住,他也能呆在空间里,不禁期待起来。

脚边跑过来一只咩咩咩叫着的小羊羔,羊羔浑身雪白,不过宠物狗大小,煞是可爱。他看的心喜,弯腰将它抱了起来。

他没养过什么宠物,小时候见着别人家的小狗、小猫,就很是羡慕。此时看着这只小羊羔,养宠物的心思又活跃了。

只是这个世界的羊都是用来吃的吧?他带出去,恐怕只是给小羊惹来杀生之祸。

算了,还是暂且留在此处吧。小羊羔距离长大还有些日子,空间暂且不会将它当食物处理了。

他从仓库里取了一只已处理好的鸡,又将需要的调料都找到后,就出了空间。

他想做个黄焖鸡。

黄焖鸡是他觉得比较简单的大菜,而且还下饭。

将鸡剁成块后,加入葱段和姜焯水,没有料酒就不加了。

再用冰糖炒糖色后,放入鸡块,淋入调好的料汁,放入香菇和土豆,焖煮一会儿即可。

说实话,末世前,林启的这种手艺是要被朋友吐槽的。但经历了三年末世,又穿到这个食物匮乏的世界后,林启闻到这个味道,肚子里的馋虫都止不住了。

这会儿时间尚早,他便出了门,往地里走去。

他们村的地都在一处,这几天开始收秋了,便能看见每块地里都有个人干活。多是汉子、小哥儿,偶也有嫁了人的妇人。

他家的二亩地,今年长得并不好。

往年林昭去镇上后,地里的活儿都是林二在干。他不会别的,心里也知自己痴傻,就只按着林昭教他的,捉捉虫、浇浇水,将庄稼侍弄得挺好。

而林启穿过来后,一来不会干农活,二来一直在发烧,林昭也不同意他再下地,因此那二亩地算是荒废了。

不过林昭说,多少还能有点儿出息。等过两日雇了人,他有了空闲就能收割了。

见林启悠闲地从田埂上走过,有那平日里爱起哄的汉子就有了说头,叫住林启:“林二,你家那地今年长得不行啊,咱们庄稼汉还是要靠土地里刨食,光靠你哥做短工能赚几个钱。”

“你也好了,还是要多在地里上点儿心,不然两兄弟什么时候才能攒够钱娶媳妇呢?”

说话这是个汉子他们村的唐保柱,虽说自己整天游手好闲、不干正事,但命不错。唐家就这一个孩子,爹娘勤奋肯干,给他攒了不少的良田,娶的媳妇也是貌美贤惠。

只是他的话,让附近几个人都皱起了眉。

林家两兄弟早早没了爹娘帮衬,日子过得艰难,这么大年纪还未娶妻,确实总被他们私下里打趣。可他们想一下这唐家汉子往日的德性,他怎好意思说人家?他有林昭会做人、肯干活?

林启抬眼看着说话的这人,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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