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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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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听到黎锦说自己要去割草,秦慕文比看到黎锦洗衣服还要慌张。

但是他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黎锦想,这少年是真的年纪小,把内心的想法都写在脸上。

黎锦问道:“你又要说,自己去割草?这种活儿不用我做?”

——他家的夫郎,简直把他自己当一个没断奶的孩子哄。

少年虽然没点头也没摇头,但那双大眼睛里明明确确就是这个意思。

秦慕文刚嫁进来的时候,他的婆婆,也就是黎锦的母亲,就是这么要求他的。

“我们家黎锦是个读书人,不能做农活,他那双手就是提笔写字的,以后这些你全都做了,知道吗?”

当年的秦慕文才十五岁,家道中落,他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尚书之子,开始学着做农活,伺候人。

到现在,已经两年了。

黎锦揉揉他的脑袋,笑着说:“农活儿总归是男人该做的事情了吧?以后我不跟你抢洗衣服的事情。”

他拿着镰刀和背篓出门,没看到,少年已经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

秦慕文缩在被子里,无声的哭着。

自从阿爹死后,从来、从来没人对他这么好了。

黎锦上辈子做过一些农活,他毕竟是医学生,八年的学习生涯里,曾经利用暑假时间去山区支教。

闲了还会帮村里人做点农活。

割麦子打麦子就是那时候学到的。

黎锦的爹娘都在两年前去世了,他家里人口少,所以村长只给他分了两亩地。

毕竟田地多、家里人口多,每年要交的税也多。

农活没人干的话,这地就荒废下来。

原主黎锦对村长收回他家的地很不满意,但现在的黎锦就觉得这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他家里现在总共就三口人,两亩地足够了。

纵然黎锦有着前世做农活的基础,但跟经常做这些的庄家汉还是有区别的。

不过好在他家里地少,割了两个时辰的草,好得被他把二亩地割平了四分之一。

村里的庄家汉原本看到黎锦拿着镰刀来,都打算给这位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教怎么割草。

毕竟下棋时,黎锦那捏着棋子的手,骨节修长,皮肤宛若白玉,真比那小娘子的手还要好看。

但这确确实实是男人的手。

他们都没想到,黎锦的那双手,拿起镰刀来,割草也是这么的干净利索。

虽然动作有点不熟练,但做了一下午,周围地理的人都眼睁睁看着黎锦的动作越来越熟练,割草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天擦黑的时候,黎锦跟着村里人一起往回走。

以往有些排挤他的人,这会儿都不再对他冷着脸,甚至还有长辈夸赞到:“黎锦现在真的不一样了。”

既然黎锦已经下定决心融入这个社会,自然会跟周围人搭话交流。

他身上好像带着一种特殊的魔力,那就是只要一主动交谈,很快就能融入一个大集体。

当然,实际上没有任何魔法元素在内。

单单就是情商的问题。

黎锦刚走进院子,就看到一点昏黄的油灯在窗户边静静的燃烧。

这会儿,黎锦才彻底的意识到,这是个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网络、更没有电的世界。

只剩下土屋、油灯、油纸糊的窗户,还有一个等待自己回家的夫郎。

本该是全然陌生的人,却在短短一两天的相处中,给黎锦以心灵上的慰藉。

一个在现代向来孤零零的医生,在古代骤然有了一个家。

黎锦用水冲洗了镰刀,挂在厨房的墙上等待晾干。

他挽起袖子,又把手洗干净,这才进屋。

秦慕文其实很担心黎锦,毕竟割草可得用上镰刀啊。

黎锦以前都没碰过这些东西,他恐怕连怎么握镰刀都不清楚。

——万一,他把自己哪儿划伤了呢?

要不是身体实在不方便,秦慕文真的想去把黎锦换回来。

他、他只要知道黎锦心疼他,有割草这份心就足够了。所有的苦活累活,他都可以做。

黎锦进入院子后,秦慕文就焦急的等他进屋。

但那脚步声渐进卧室后,又拐到了厨房,紧接着水声响起,秦慕文虽然着急,但也没有出声。

等到黎锦进屋,秦慕文几乎迫不及待地握住他的手。

在昏黄的油灯下,仔细的看着。

昨儿端鸡蛋羹被烫出的水泡还在,今儿又增添了不少新伤。

这些伤口秦慕文也曾有过,两年前,他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

嫁给黎锦后,他被要求学着割麦子。

那是他第一次割麦子,他的手上也伤痕累累,不只是被尖尖的麦芒划破的伤口,还有握着镰刀拼命使劲儿而磨出来的水泡。

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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