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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9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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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多了,可也别这么不靠谱,给整成这样啊。浑身是病,这也不像啊。

因此对医院的态度就不怎么好,“你们确定要这样?”

医院也生气呢?你们这送来的都是啥人啊?没看见我们医院把各科的大夫都集中过来会诊吗?谁有这么大的脸请这么些人来造假。

生气了还不看了!

不信去地区医院,去省城的医院再看看去?不光是怀疑我们的人品,还怀疑我们的医术。咱还不伺候了。

派出所还真就不信这个邪,真就让救护车送,咱去地区医院给瞧瞧去。

结果跟县医院的结果差不多。这边人家说了:“不管啥样的人,得叫先入院……得积极治疗……”

能来一次,都是派出所自己的经费里出,还住这里?钱谁掏啊?

回吧!回县医院,不行就叫住镇上的卫生院。该打什么针,在哪边打不是一样的?

就这么的,又回来了。

县医院给开了不少的针,叫带回去打。镇上医院没有病房,人家也说了,“可以在派出所打,我们叫护士按时过去就行……”

人又原样给带回来了。

老三的脸色看起来不好,蜡黄蜡黄的,就跟真病了似的。

这所长就找了四爷,“……这事是我们没照看好,你看如今该咋办……”

四爷就说了,人已经在你们这里了,你们该怎么处理还怎么处理,只是家属有个请求,如果病了,积极治疗,费用不用担心,家里愿意自费,绝对不为难人。

这态度还有啥问题。绝对的讲道理了。

派出所怕出事啊,玩意治不好砸在手里,多大的麻烦是吧?急着想移交法院。

可法院不是聋子不是瞎子,该知道的都知道。你说这样的人敢叫过来吗?本来人家就怀疑你法院的人有公报私仇的嫌疑,哦!等人弄过来了,然后嘎嘣,死了!这就不是嫌疑,是不是外面得说咱们这里有人蓄意谋杀啊。

反正人又跑不了,也不是十恶不赦的人犯。最多就算是一地痞流氓。为这个犯不上担风险。不想接,那有的是办法不接。这个证据不足啊,那个证据不详实,再去送,就说是又缺了什么补充材料,再不就挑拣你这公文格式有问题。实在挑拣不出来了,去了肯定就找不到相关的负责人了。今儿去说是请假了,明儿说是去市里开会了,后儿就说是下基层了,反正肯定是碰不到就对了。

当然了,这都是后话了。

却说四爷跟林雨桐把这事办好之后,后面的事情根本就不用打听,就知道走向会是什么样的。

这事两人只跟金老三和英子说了,金老头和金大婶,都不是心里能搁得住事的人。

老二一听要在镇上的派出所呆上大半年,心反倒是不慌了。想见就能去看看,只当是不争气,又被逮进去教育去了。

最后一听可能得个两三年在里面蹲着,彻底的松了一口气,“要真这样,以后睡觉也能睡踏实了。”

做过的就得付出代价,这个没有什么条件可讲。能处理成这成色,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这边四个人正说话呢,外面就传来汽车的喇叭声。

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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