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1 / 1)
他面色一喜,一把扶住了沈琳,“同学,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不小心崴了一下,不好意思,撞到你了。”沈琳含羞带怯的看着他,娇滴滴的回道。
“你没事就好,你是要去打饭吧?来,我帮你拿着缸子。”
“汉奸”体贴的接过了沈琳手上的饭缸,俩人一起进了食堂。
食堂并不宽敞,食堂里也有桌椅板凳,但平时都是男生居多,女学生一般都是打了饭端到宿舍去吃。
“认识就是缘分,今天我请你吧,你在这坐着啊,我去打饭。”“汉奸”很大方的端着沈琳的饭缸子往窗口去了。
沈琳心底一乐,如此大方,果真是有钱人没错了。
沈琳找了个不是那么破旧的凳子坐下。
饭打好后,“汉奸”端给沈琳,然后自己在她对面坐下。
“快吃吧,有鸡腿哦。”为了和“千金小姐”搭上话,他可是下了血本了。
“谢谢。”沈琳故作矜持的撩了下耳边的头发,迫不及待的打探道,“这位同学。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班的?”
“汉奸”一拍脑门,“看我,见到你这么漂亮的姑娘,都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胡大柱,是汽修班的。”
说完,胡大柱感觉自己这个介绍太平淡没有亮点了,于是,又加了一句,“我家祖上是地主。”
沈琳本就雀跃的心情,听完胡大柱补充的最后一句话,内心更加激动。
祖上是地主啊!
“我叫沈琳,是美容美发班的。很高兴认识你,我……可以和你做朋友吗?”本着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原则,沈琳大胆的向对方伸出了手。
胡大柱看着那小巧的手伸到自己面前,他咽了口唾沫,小眼冒光。随即,一把握住,“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沈琳害羞的收回手,低头美滋滋的吃起了饭。
胡大柱心情比她更美丽。
这会回宿舍有得炫耀了。
搞不好自己还真能走个桃花运呢。
他边吃边旁敲侧击的打听,“那个沈琳同学。你家在帝都吗?我看你和其他女同学一点不一样,特别与众不同。”
“是吗?啥时候不一样啊?”沈琳羞涩的问。
“感觉你特有气质,像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在这里吧,简直是鹤立鸡群!让人一眼就能注意到你。”
鹤立鸡群!这个评价太高了。
沈琳瞬间更自信了。
“我……””沈琳本想说自己是村里来的。可转念一想,这胡大柱说他家祖上是地主,似乎家里现在也是很有钱的样子,若是知道她只是个没钱没势的乡下姑娘,会不会瞧不上她?
这可是她这么多天唯一遇到的一个看的过眼的男人,绝不能轻易从手中溜走。
沈琳眼珠子转了转,突然想到她妈曾在帝都孙家做过保姆的事。
虽然她不知道那孙家具体情况如何,但能请得起保姆的,肯定也差不多哪去。
况且,顾雪可是孙家外孙女呢,她可是真正的千金小姐。
所以,孙家绝对是大户人家。
沈琳心思微转,撒了个慌,“我母亲是帝都孙家的人,孙家想必你听说过的,在帝都很有名气的。”她故意说的隐晦,也没明说她母亲到底是孙家的何人。
这样就算以后穿帮,她也有狡辩的余地。
胡大柱自己都是从郊区来的,哪听过什么孙不孙家的。但瞅着沈琳如此郑重其事的样子。想必那什么孙家肯定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了。
但此时,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孤陋寡闻,在帝都连孙家的名号都不知道。
“听过,当然听过!没想到你竟是孙家的外孙女,怪不得长这么漂亮,衣着打扮这么有气质。”胡大柱想当然的以为,沈琳母亲是孙家人,沈琳就是那家的外孙女了。
沈琳也不解释。
俩人就如同皇帝的新装里的骗子与皇帝,各自心怀鬼胎,互相吹捧。
沈琳想钓金龟婿,怕自己是农村人这个身份过于普通卑微,所以不敢说实话。
而这个胡大柱,就是个吹牛不上税的混混。
整天在那帮同学面前,各种吹嘘,以地主家的少爷自居。
事实上,解放前他家的确是地主来着,可那都是猴年马月的事了。
好汉不提当年勇,何况,如今他只是一个从郊区贫困村出来的小混混,就连上技校,都是亲戚朋友赞助的。
很多时候,饭票钱都掏不出来。
为了各自的目的,两颗虚荣的心就这么碰撞到了一起。
吃过饭后,沈琳急吼吼的出了技校的门。
她要赶紧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她妈。
王琴骗顾雪说自己回老家以后,就在学校附近的小饭馆里找了份洗碗工的工作,一个月三百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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