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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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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建军看来这些东西都是差不多的作用,花钱买贵的纯粹就是钱多烧得慌,他选择了一款价格相对比较合适的国牌口红,因为他不懂这些,口红的颜色还是让儿子女儿参谋着挑的。

“大哥给媳妇买口红呢,诶呀,嫂子可真是幸运,遇到你这么一个疼人的男人。”

江建军觉得买一支口红也够了,没想到那售货员拉着他唠起家常来了。

作为口红柜台边为数不多站着的男人,甚至可以说是唯一一个买口红的男人,江建军自然受到了不少关注。

他耳朵尖,听到周遭不少议论声,基本上都是夸他疼媳妇的。

虽然不觉得买支吃小孩色的口红就是疼媳妇了,可这些大姑娘小媳妇的夸奖还是让江建军有些骄傲自豪,没错,他就是那个十里八乡最疼媳妇的男人了。

“大哥,你给嫂子买一罐咱们品牌的主打面霜,嫂子一定喜欢。”

“对啊,他们家的粉底也不错,上脸很自然,不卡粉。”

大伙儿七嘴八舌的,等离开柜台的时候,江建军手上拎了好几个袋子,晕晕乎乎的就把一些热门的产品给买了。

等挤出人群,吹一吹冷风,江建军总算清醒了一些。

“女人真可怕。”

他看着手里的袋子长叹一声,好在他媳妇一点都不喜欢这些,也不知道买了这些东西回去,会不会挨骂。

自认为昏头买了一堆无用东西的江建军在之后的游玩中显得没什么精神,心里盘算着回家后该怎么和媳妇报账,倒是俩孩子玩的十分开心。

江胜楠觉得大城市太好了,大冬天的还能吃到冰棍,街上随处可见打扮时髦的女郎,她们一个个走路昂首挺胸的,精气神和她从小到大见到的村口碎嘴的婆娘完全不一样。

“大城市好,你们努力读书,到时候也能变成城里人,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江建军鼓励了儿女一番,希望他们能够因此激发斗志,努力读书,没准将来家里还能出几个大学生。

头两天江建军带着孩子们在珠市玩了一圈,可他毕竟也是有正事要干的,所以第三天,他给孩子们买了充当午饭的蛋糕罐头,打算将他们留在招待所里,自己出去办点事。

他选的这个招待所紧邻公安局,平日里治安很好,他叮嘱了俩孩子在他离开后锁上门,不要离开这个房间。

之前在书店买了一堆书,招待所里还有电视机,两个孩子呆一下午也不会觉得无聊。

江胜楠倒还好些,昨天她从书店挑选了一堆有关飞行员题材的书籍,正是看得入迷的时候,倒是江流闹腾着要跟去,江建军拗不过儿子,只能松口答应了。

江建军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考察珠市一些运作良好的私人工厂,只是还没有想好自己之后经营的方向,因此在带孩子出门后就有些迷失了。

“那是电子表厂,之前爸卖的那些手表都是从这里进货的。”

江建军是人肉背货,因此挑选的货品都是重量轻,体积小利润高的类型,手表是他的最好选择。

早些年,江建军还倒卖过电视机和收音机,因为这东西太紧俏了,他们那儿的商场几乎都被内部人员给瓜分了,即便有票也买不到。

而且港货在很多人看来是质量好的代名词,许多人宁可多花点钱,也愿意买香江或是弯岛偷运过来的电视机,那时候江建军找到了一条门路,着实赚了不少钱。

但是这些年不行了,随着内陆和沿海发达城市的接触越来越多,电视收音机虽然还是高档产品,却已经不再是稀有商品了,包括最近这些年他卖的电子表,火热程度也比不上当年。

江建军意识到,这门生意快做到头了。

投机倒把不是正途,在电子表利润越来越少的当下,似乎只有自己成为电子表生产商,减少进货成本和运输成本,利润才能上去。

可他就是一个倒爷,对于电子表制作一窍不通,而且投资一个电子表厂,所需要的成本恐怕远远超出他的想像。

按照江建军的想法,他更想经营一个投资成本少,亏本可能性低的生意。

“爸,这边的衣服卖的好便宜啊。”

江建军正思考着,就看到儿子忽然指向了不远处一家成衣厂,那家工厂外摆了不少穿着他们厂子生产的衣服的模特,价格都明码标着,不少人大包小包的扛货离开。

这些衣服按照现在的审美来说是很时髦的,然而因为大批量拿货的缘故,进价十分便宜,一条同款式,商场售价二三十的连衣裙,进价约在12-15元左右,而类似款式的衣服,拿到内陆去就更贵了。

因为这些成衣厂多数都是港商合资的工厂,多数都用了一个洋名,当这些衣服流通到内陆的时候,很容易就营造出高档奢侈的感觉,让不明就里的顾客花大价钱购买。

一路走过来,江流看到了不少他们小县城女人引以为傲的衣服品牌,在他们那儿,这些衣服可不便宜,而且这些“洋牌”不是什么商场都有的卖的,往往需要找关系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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