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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受害者(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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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想不认识他都很难。

不过陈伯昱很妙,他只有第一次段考拿到了好成绩,后来就平平,一路平到大学去。这也无所谓,反正大家真正在意的其实是他的外表,那一次全校第一名只是锦上添花。

陈伯昱不算是个好学生,你不会对他產生那种印象,只会觉得他很神秘、很遥远。

他后来的成绩不亮眼,也不参加课外活动。学校里几个高年级大姊头都很喜欢他,虽然他拒绝了所有人的告白,但是跟她们的交情还是不错,因为他知道她们有用。

郭元彬就普通多了,大家只知道他是「陈伯昱的朋友」,很少人说得出他的名字,眾人的印象里,他就像是陈伯昱的跟班。但是那天,当我看到郭元彬一脸惊喜拿着便当向我走来时,我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我觉得其实陈伯昱才是跟班。

在当时那是种很荒唐的想法,因为学生们的话题中心都围绕着伯昱,很多人都认为元彬是为了沾点光才巴着伯昱不放。

如果大家不要被陈伯昱的美貌迷惑,把眼睛擦得雪亮一点的话,应该就会看得清楚一点,真正在意对方一举一动,眼神像是钉在对方身上的人,是伯昱。

二人组有很多组合方式。

(构词学之神对不起,借你的术语掰一下。)

偏正结构:就像古时候娶老婆有正房偏房,二人组的其中一个人是主角,另外一个是配角,虽然比起主角来较不重要,但是还是有自己的戏份和存在价值。

并列结构:两个人一样有名,一样强,团结起来力量更大,缺一不可,少不了彼此。

动宾结构:用我们的行话(?)来说,一个是攻,一个是受。

动补结构:其中一个人是主角,镁光灯的中心,另一个人只是陪衬罢了,比偏正结构里的配角更没地位,可有可无。

(然后这只是我乱讲的,拜託语言学专家不要来和我吵。)

国中的时候,大家可能都会认为郭元彬和陈伯昱是动补结构,元彬是衬托伯昱用的,但是这几年来就我亲眼所见,我想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他们两个是动宾结构,而且巴着对方不放的是陈伯昱,不是郭元彬。

话说回来,这干我什么事,我只是想餵狗而已,总之郭元彬走了过来。

「看来牠还是有东西可以吃。」元彬用安心了的语气说。

「你也要餵牠吗?」我问。

「对。」

「那你要陪牠一直到牠吃完,其他的狗一看到有东西吃就会和牠打架。」

我看到元彬手上拿着一整个便当,心里有点惊讶,我自己顶多拿点剩饭和骨头过来,没想到会有人这么大手笔,这也许是噗噗第一次吃饱。

看着噗噗吃饭时,郭元彬一边和我攀谈,问我读哪一班、叫什么名字。

我说我帮狗取名叫噗噗,他说他取的是小吉,还说既然如此,那乾脆合起来叫噗嘰算了。

一点都不好笑,但是他讲得很起劲。

陈伯昱站在后面看,脸上没什么表情,他已经对我起了戒心。

就这样,我和郭元彬认识了,假使叫我写一篇叫做「如果我有时光机」的作文,我会花一千万字的篇幅申论「为什么我必须回到国中时代,给初遇郭元彬却没有逃走的自己一巴掌」。

大部分时间我还是对他感到很不耐烦的,所以关于这个主题,我应该可以侃侃而谈。

其实我是有机会和郭元彬擦身而过的,我是说,我只是餵个狗耶,我招谁惹谁了连做个爱心都要被瘟神缠上?本来我和郭元彬可以只是萍水相逢,可是噗噗,那可怜的噗噗有一天竟然受伤了。

看着他前脚上的血跡,我和元彬都很揪心。

我转了一圈,想知道附近有没有野狗。当然我不能确定谁是犯人,但是当时我真的很想痛揍点什么来发洩心中的不满。

「不能让牠继续在外面乱晃。」元彬说完,回头和伯昱讨论可不可以带牠回家。当时妈妈怀孕了,伯昱不希望她接触野狗。

就在元彬提议买个狗屋把噗噗安置在他们住家附近时,我出于衝动这么说了:「我带牠回家。」

「你家可以养狗?」元彬问。

我没有回答。

我想知道的是,到底有谁家里可以养小孩子从外面带回家的野狗?白痴都知道:没有。要养也要去抱刚出生的小狗或是买隻血统名贵的狗,要不,最少也要去领养。

「你总不能养活每一隻饿肚子的野狗吧?」「你如果这么做,只会让野狗更猖獗。」

相信我,各位当人家爹娘的,每一个小孩子都知道这些事,简直听烂了!但是当一个孩子想要帮助一隻小动物时,关心的真的不是任何政策或效率的问题,更和平不平等没有关係。

至少对我来说没有关係,因为我不是一个有崇高理想的人。

我绝对不会去参加拯救流浪狗的连署签名活动,平常我虽然滥情,但是很少用在弱势的一方身上,我也不会去提倡大家一定要关心动物的福利,事实上,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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