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俩就是天作之合(41)(1 / 2)
“你这孩子怎么回事,认识朋友也不带回家吃顿饭,嫌弃你妈手艺不好是不是?”今母慈祥地将元辰迎进门,埋怨地瞅着春晓。
元辰笑呵呵道:“伯父伯母中午好,贸然登门,是我唐突了。”
今父下意识正襟危坐,他觉得这男青年似乎有点眼熟,“这位,怎么称呼?”
元辰看了一眼数饭的春晓,被今母引着坐在客厅的小沙发上,温和地自我介绍道:“我叫元辰。”
今父像是想起什么,忍不住惊呼一声,“那你,你父亲是不是,是不是……”
元辰点点头,俊秀的青年像是有些腼腆,又道:“家父元景秋,伯父认识我父亲?”
今父涨红了脸,他哪里能认识那种大人物,他也就曾经在一个宴席上,站在几百个厂领导后面远远听过一次他发言,深深记在心里,这可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人物了。
今父脸红脖子粗,想笑又怕自己笑得不好,连忙戳了戳春晓:“春晓,你这孩子,朋友来了怎么也不招呼招呼,发什么呆呢?”
春晓迷迷糊糊抬头,瞥了一眼元辰道:“我在想,明天和赵小亮相亲要聊什么话题呢。”她已经决定了,为了好吃的梅菜扣肉,这亲,她春晓晓相了!
今母:“……”
元辰;“……”
今父:“……哎呀,这孩子怎么说胡话,什么赵小亮,咱家一个姓赵的都不认识,你在说啥呢,快,给你朋友倒杯茶,调电视给人家看。”
今母也跟着热情起来,一家人放着一桌子午饭不吃,开始围着到来的太子爷忙前忙后。
春晓一心一意惦记着自己的梅菜扣肉,“不认识赵小亮,我的梅菜扣肉怎么办?”
今母恨不得拧下闺女那颗榆木脑袋,吃啥梅菜扣肉,她今天将她用梅菜扣了算了?
元辰连忙让了让,让春晓坐在他身边,笑着看向她:“春晓同志,想吃梅菜扣肉了?”
今母连忙道:“哎呀,这孩子就是爱这一口。我就擅长做这道菜,这是妈妈的味道呢,她就爱我的手艺,我这就去厨房,添道菜,元辰吃过饭没有,要不要一起坐着来点?”
元辰第一次来,今母高兴得像是见到了女婿上门,当然,得是金龟婿才有丈母娘这种待遇。
元辰抿着唇,唇角的弧度一直没有落下,他的手指轻轻搭在春晓落在他腿边的衣角上,柔顺的黑发短发落下几缕在额前,礼貌道:“出门得急,还没来得及用餐。”
春晓在家里穿着厚厚的军大衣,她没有带几件衣服来京城,京城这边冷得刺骨,今母又舍不得暖气费,春晓只能裹着今父的军大衣,穿得像个流浪汉,只冒出一张嫩蕊般的小脸,打量着元辰。
与她相比,元辰穿得就十分正式了,笔挺的列宁装扣得一丝不苟,外搭着一件苏联产的驼色大衣,裁剪合身,用料讲究,愈发显得他身材修长,气宇轩昂。
今母进厨房做菜,今父陪聊,他皱着眉望一眼女儿身上不伦不类的旧军大衣,像个土鳖一样,到底没有张口让她将大衣脱了,家里是真冷。
春晓很高兴,元辰来了,竟然让她沾光得了一顿肉吃,“元辰知青若是有空,以后可以常来家里坐坐。”她十分热情,“尝尝我妈的手艺。”
元辰欣然同意。
一顿饭和和美美地结束。
春晓要回学校了,今小勇缩手缩脚,挂着他的自行车钥匙靠过来,耷拉着眉,“四姐,今天还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元辰从大衣口袋摸出了一只钥匙,“不用麻烦小勇同志了,我开了车来。”
开车,那就是小轿车,和他那辆破自行车,不是一个量级。
春晓久违地登上烧汽油的小汽车,元辰为她系好安全带,白皙笔直的指尖按在方向盘上,黑色的红旗车从窄小的楼道下绕出,缓缓驶出了厂宿舍区,走上大路。
皮鞋厂的厂房和宿舍区都建在郊区,一路驶去,路上都是荒芜的景色,厚厚的雪铺着郊区的田野,完全没有后世繁荣的高楼林立。
元辰出声打破了沉默,“还习惯京城生活吗?”
春晓愣了愣,现在的车内还没有安装空调,她将自己的脸埋在厚厚的围巾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看着不断后退的道路,随口道:“哪有什么不习惯的,我从小就是在这儿长大的呀。每条路我都熟得很。”
其实不是,她习惯了折家的小院,习惯每天被鸡叫声吵醒,习惯每天醒来都有折玉郎熬得软糯的小米粥,习惯每天中午带着几个小娃在村里晒太阳,习惯每晚睡前都有折玉郎在她耳边絮絮叨叨,习惯在灯下睡眼惺忪,见到折玉郎柔美的侧脸,缝纫机嘟嘟嘟,为她缝着新衣裳……
“难道元辰同志回到京城,还会不适应不成?”春晓翘着唇调侃他。
元辰弯弯眼睛,车子开得平稳,他搭在方向盘上的手指轻轻叩着,“春晓同志的适应能力很强?”
春晓偏头去看他,不明白他在卖什关子。
元辰顿了顿,指尖微微摁住方向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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