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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22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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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霄微笑道:“仅仅查出对方的老巢算不上什么,目前已经知道,对方的首领自号丹阳子,年纪大概接近百龄,武功修为相当了得,被当地人尊为丹阳大仙,所居宫殿称为极乐宫。从侧面了解,这个丹阳子利用各种手段聚拢了很多年轻貌美的女子,应该是通过采阴补阳的办法提升内功修为。”伍青阳皱眉道:“采阴补阳这样的邪术竟然还没有消失。”常霄摇头:“采阴补阳本质上算不得邪术,玄门本来就有合籍双修的法门。古人首重修身,到了一定境界自然可以修习。后来的人急于求成,根基不牢就贸然尝试,往往被淫欲迷失本性,再想回头已经晚了。”伍青阳问道:“那么这个丹阳子的根基怎样?”常霄摇头:“贪念未除,至少有一只脚已经入了魔道。”

很快有人送来一个包裹,打开之后赫然是名动江湖的龙鳞宝刀,自从段青霄退隐之后,常霄已经放下了龙鳞宝刀,这次重新拿起宝刀足以说明这个对手不简单。伍青阳询问常霄的计划,常霄微笑道:“我准备到极乐宫走一趟,会一会这个丹阳子。”对于常霄的修为伍青阳十分放心,只不过心里有些疑问,询问道:“丹阳子真的配得上龙鳞宝刀?”常霄点头:“照我推断,丹阳子采阴补阳的办法出自玄门正宗,否则丹阳子早就欲火焚身,武功尽失了。如果丹阳子一直在用这个办法修行的话,他的功力必然强大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伍青阳知道常霄做事稳重,点头道:“有备无患,贤弟带上龙鳞宝刀,极乐宫之行必然顺利。”常霄佩上宝刀准备离开,史怀玉预备了一大一小两葫芦酒送上,自然是寒冰酒和烈火酒,常霄道谢收下,出得门来,呼哨一声,远处出现一个红色的影子,眨眼间已经来到近前,正是天下第一神驹,常霄飞身跃上马背,抱拳为礼,火龙驹嘶鸣一声,四蹄蹬开,很快消失的无影无踪。史怀玉赞叹道:“早听说火龙驹被尊为天下第一神驹,今日一见果然神骏,当之无愧。”伍青阳轻叹:“常霄这个人以及龙鳞宝刀,火龙驹,再加上第一美人玉蝴蝶,对于普通人来讲完全可以算得上是神话。”史怀玉表示赞同,想起一事问道:“伍兄奔波多时,眼见谜底就要揭晓,为何不与城主同往极乐宫?凭你们的交情城主一定不会拒绝。”伍青阳苦笑道:“我哪里跟得上他?火龙驹独一无二,奔行如风,没有任何一匹马能追得上。就算能追上又如何?那个丹阳子能从宝鼎道人手上赢走甘露宝剑,剑术之高可想而知,我这两下子去了能有什么用?”史怀玉点头又问:“伍兄看城主此番极乐宫之行吉凶如何?”伍青阳颇为自信:“常霄各方面都已经达到巅峰,可以说无懈可击。丹阳子贪心未除,必然会败于龙鳞宝刀之下。”

一百五十三章 丹阳大仙

离开泰山,火龙驹尽情驰骋,很快就来到了云南。一人之力毕竟有限,事先常霄已经安排了一些人到云南做好准备。因为这里没有多少汉人,很容易暴露行踪,常霄换了装束,扮成贩盐的客商,先在各村寨之间转上几日。这么做主要是为了了解一下极乐宫在当地人心目中的地位。这里的道路崎岖,气候潮湿,常霄内外功俱臻化境,丝毫不受影响。至于火龙驹就更得意了,这里的马比之中原的马矮小很多,火龙驹到了这里颇有虎入羊群的感觉,颇为兴奋。了解之下常霄有些意外,原先以为,极乐宫乃是污秽之地,必然被当地人不齿。没想到极乐宫在当地人心里竟然是高高在上的圣地,如果有年轻女子被极乐宫选中全寨的人都会庆贺。看到这些常霄大为不解,难道这里的人不知道极乐宫的所作所为么?仔细了解才明白,原来当地人与中原人风俗不同,没有什么门第之见,只要男女双方中意就可以住到一起。极乐宫的男子一个个姿容俊秀,又有各式各样的神通,当地女子都以被极乐宫选中为荣。另外极乐宫每选中一个女子,都会送给女子家人一大笔钱,加入极乐宫之后还可以随时回家,所以当地人才会庆贺。看到这些常霄的想法发生了变化,原来极乐宫没有用强取豪夺的手段,既然那些女子都是自愿的情况就不一样了。数日之后来到了无量山附近,极乐宫位于一座高峰之上,距离峰顶不远,道路极为难行,有些地方根本没有路,两边用粗大的绳索连接,通过绳索上面挂的筐才能通过。这些自然难不住常霄,准备行装,忽然发觉了蝙蝠衣,常霄心里一动,既然丹阳子被人尊为丹阳大仙,自己何不带上蝙蝠衣,让丹阳子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打定主意之后带上了蝙蝠衣,心里也觉得好笑,自己怎么也同神目比丘一样贪玩?

因为有电光梭,登山涉水如履平地,常霄一路登山,快捷之极。接近极乐宫之后仔细打量,原来极乐宫的规模并不大,依着山势只有十余间房舍,装饰虽然华丽却远远比不上不夜城。常霄飞快来到峰顶,向下估摸一下距离,测量一下风势,只等风向改变就飞下去,让极乐宫的人开开眼界。这时候极乐宫里一片欢声笑语,得到这么多珍宝当然值得开心,俊男美女们互相打扮,调笑欢歌,其乐融融。正午时分,一名少女无意中抬头,看到一只巨大的红色蝙蝠,靠近才看清,竟然是一个人。少女惊叫一声,大家都跑到外面来看,一个个目瞪口呆,天下竟然会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事。马上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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