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青梅竹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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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适的态度,和先前判若两人。
他和程诺,从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算得上青梅竹马,又仅仅只是青梅竹马那么简单。
那时候两家的条件都很好,住的也很近。
宣适家在江边。
是一个超过五百平的复式空中别墅。
程诺家是一个独栋的别墅。
从价值上来说,两家的房子大差不差。
从居住的感官来讲,就天差地别。
程诺家,有花园,有泳池。
花园里养了各种小动物,不是常见的宠物,以冷血动物为主。
宣适家里除了一个从楼上房间直达楼下餐厅的滑梯,就什么都没有。
人可能都喜欢自己家里没有的。
宣适喜欢花园里的冷血动物,程诺喜欢宣适家的滑梯。
都属于那种连着玩一整天都不嫌累的。
两家大人一合计,干脆让两个小孩子有空就一起玩。
宣适那会儿已经快要十岁了,有点嫌弃比他小四岁的程诺。
十岁和六岁之间的代沟,怎么都比二十和十六要来的大。
很难有共同语言。
宣适的嫌弃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
程诺性格好,长得又可爱。
宣适把她家院子里面各种冷血往她身上扔也好,放她帽子里也好,程诺总是好奇而又兴奋,完全不像一般的小女孩,不是找家长告状就是哭。
慢慢的,宣适也就一点都不嫌弃了,还主动承担起了辅导程诺幼小衔接课程的任务。
程诺什么都好,就学习是真的很糟糕。
任何一本幼小衔接的书,拿在手上就能睡着。
在宣适出现之前,她已经睡走了至少六个家教。
自从宣适出现,程诺就没有在辅导的时候睡着过。
她再也不看书,只盯着宣适看。
至于辅导效果……
≈没有辅导过……
宣适教了整整两个月,还没能让程诺记住abcd这四个字母,更不要说握笔和写名字。
想当年,他上幼小衔接的那会儿,一节课就记住了二十六个字母,三节课就能直接把这些字母写下来。
都这样了,程诺还总装出一副大人的样子,和宣适说话。
连哥哥都不会叫,开口闭口就是阿适。
“阿适要不要休息一下?”
“阿适要不要吃水果?”
小宣老师气不过,稍微有点严厉地来了一句:“你能不能认真上课?”
“我有在认真的……!”连蜥蜴和蛇都没有怕过的程诺,委屈得眼泪都下来了:“阿适会不会也觉得我很笨?”
宣适被小女孩的眼泪给征服了,出声安慰道:“你才幼儿园,本来也不需要学这些。”
“可是,你妈妈和我妈妈说,这些你三岁就会了。我这么笨,阿适会不会也和其他老师一样,来了两次就再也不来了。”
宣适是真心觉得程诺笨,并且还不是一点点。
看小家伙哭着说自己笨的那个样子,又着实有些于心不忍,只好继续宽慰:“阿诺是还没有找到自己的方向,等找到了,就所向披靡了。”
程诺抬起头,一脸不解地看着宣适:“所向披靡是什么?是披风那种可以穿的,还是披萨那种可以吃的?”
宣适很无奈,开玩笑道:“大概是披肩吧。”
“披肩啊……还是那个披头士比较有意思。”
“你还知道披头士啊?披头士怎么有意思了?”宣适都才刚刚听说有这么个乐队。
“披头士可以披头上啊,像头纱一样……我要是和阿适结婚,我披白色的头纱。”
宣适被整得哭笑不得。
“阿适怎么笑的这么开心,你是不是也期待阿诺披着头纱做你的新娘?”
六岁,还是可以童言无忌的年龄。
宣适没把这个当回事。
程诺应该也不会。
她要是忘记了还好,忘不掉的话,长大了之后,只会社死。
据说,女孩子最想家人的年龄有两个。
一个六岁上小学之前,一个二十九岁奔三之前。
宣适那时候也还是个小孩子。
十岁的他,不肯定可能把这样的话当真。
宣适的身上,有贵公子的气质。
长得又像漫画里的男主角。
在加上成绩好,在人群之中,原本就很耀眼。
他对小姑娘们的花痴,早就习以为常。
别的不说,就过去的这一年,爸爸妈妈的朋友圈里面,至少有四个小姑娘,说过长大以后要嫁给他一类的话。
这还没有算上学校里面,那些对他想入非非的女同学。
一直到这个时候,宣适的人生都可谓得天独厚。
可惜,好景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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