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朝雨夜归人(2 / 3)
房,她在被子下抱住他,声音闷闷的:“宜哲,我们一定要一辈子在一起。”他是怎么回答的呢?他吻在她的额头:“傻瓜。”
他们的第一次,是在暑假去某知名旅游城市的时候。快捷酒店满房,经酒店员工指点他们找到了旅馆一条街。满街都是很简陋的旅馆,住一晚只要三十块钱。房间很小,一张床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台小电视。渭轻尘百无聊赖地用遥控器换台,突然惊喜地告诉他:“它居然是有线数字的!”晚上有蚊子,他们两个被吵得睡不着,他去旅店老板那里买来蚊香点上。他第一次点蚊香,很奇怪的味道,火星一圈一圈地燃着。床很小,她躺在他怀里,他低头把她的唇捉住……
“你要是不放心,咱们就去把小红本儿领了,反正你也过20,我也过22了。”他说。
“这不算求婚吧?”她往他怀里缩了缩,“你可千万别向我求婚,因为我是一定不会拒绝的,可是姐姐我应该是先立业后成家的人!”
她对未来计划的很好,24岁前要事业有成小有积蓄,25岁结婚,26岁生子。
分手是她向他提的。
“为什么?”他问她。
“大概是累了吧。”她笑笑。
“你以后的生活,不需要我了,对么?”他只轻轻问了一句。
“肖宜哲,你不用弄得像是我无理取闹一样!”她的眼泪落下来,他一贯知道她的弱点,轻轻一句话就能够让她溃不成军。
原本约好一起去英国做交换生,结果后来他去了美国,她去了新加坡。
她有两个堂哥两个表哥,在两家是唯一的女孩,年纪又是最小,所以是家里面备受宠爱的小公主。他知道她没有在赌气,也没有在开玩笑,他送为他买醉的学妹回家这件事只是压在他们那只叫做情感崩溃的骆驼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
两个人都没有错,只是因为太爱了,所以受不了彼此世界里出现任何一个除自己之外的异性。他们冷战再冷战,最后累到再也坚持不下去,也是正常。
他到美国的第一年冬天,下了一年之中的第一场大雪。当地的中国留学生聚会,明明是一群大学生了,打起雪仗来还跟孩子似的。他在院子里和他们闹了一会,意兴阑珊,进屋后把湿了的外套脱下。
他又想起了她,在平安城的河边,她叫他的名字,他一时不妨被她一个雪球打个正着。他用雪球还击,她笑着在前面跑,他在后面追上来,一把把她抱住。“宜哲,我错了。”她笑着求饶。“看我怎么收拾你!”他低头吻下去,就这样,一生一世,地老天荒,多幸福。
有女生站在窗前观战,见他进屋,笑着向他打了招呼,递过一根耳麦。
“少了我的手臂当枕头你习不习惯,你的望远镜望不到我北半球的孤单,太平洋的潮水跟着地球来回旋转,我会耐心的等,随时欢迎你靠岸……”
“这是什么歌,挺好听的。”他把耳麦还给女生。
“天!”女生惊讶,“肖,你连《孤单北半球》都不知道。”
“我不常听歌。”他笑着解释。
其实是不常听带歌词的歌。他之前和她听克莱德曼,听莫扎特,听海顿,听肖邦,听班得瑞……都是舒缓的音乐,渭轻尘喜欢的调调。
谈判是在马术场,对方公司派来的代表是一个苏格兰老头,打完一场麻球后换了衣服坐到了他的对面。老头的助理居然是渭轻尘,肖宜哲挑了挑眉毛,觉得世界真小。谈判过程中,他始终没有办法集中注意力,好在之前的准备工作还算充足,最后约好双方各退一步,合约依旧有效,质量未过关的产品无条件退换。
事情快要谈完,老头突然用生硬的汉语抛出一个问题:“肖,我最近在读你们的唐诗宋词,中国那么多的诗人,你最喜欢谁?”
“王维。”肖宜哲想也不想脱口而出。
其实也是渭轻尘喜欢王维。渭轻尘喜欢古典诗词,曾告诉他王维是真正坐看云卷云舒四大皆空的人。他也是真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人,元稹从未停止过他的风流脚步,潘岳悼亡尤费词,苏轼亦是有续弦有宠妾的人。只有王维,磐石无转移,妻子死后终身不娶,哪怕他遇到了帝姬乐真。
“我也很喜欢他。”老头点点头,话题转移的让肖宜哲有些措手不及。“肖,我有一点私事,能麻烦你把亲爱的vivian送回酒店么?”
肖宜哲是自己开车过来的,银色路虎,渭轻尘坐在他的副驾上,他有一种恍惚如梦的感觉。在网上,她发状态发照片,他一条也不曾落下,但也只是看着,从没在下面评论半句。他知道她从新加坡回国后凭自己的努力在某五百强企业站稳了位子,事业稳步向前。她发的状态越来越少,他所能获取的关于她的信息便越来越少。
去过那么多的地方,衰颓的现代的古色古香的异域风情的……都不如平安城给他的印象深刻。整个城市都在拆拆建建,路上的小贩们叫卖着年货,松枝上的落雪被风吹散,她在他身旁棉衣白帽小脸红红,笑起来会露出两颗小虎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