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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你可以跟我撒娇(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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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耀为了儿子扮成大老闆花光所有积蓄,只能认命回来烧烤店赚钱。

一回来,老闆金昌双手合十,半蹲向他道歉。

原来金昌趁阿耀不在,把空着的三楼改成预约制的单人座,可指名专人代烤和陪吃。想要扩展高消费的客源,结果十个有八个指名阿耀。

「阿耀,对不起,我忘记在线上预约系统设上限人数,还放了你的名牌(小耀)。」

阿耀因为暂时不想跟十年前切肝救他一命的金昌说话,只得忍住脾气,接下代烤服务生的工作。

阿耀穿上明黄围裙,推着摆满肉盘和菜盘的推车,进场招待他第一位贵客──二十年痛扁他一顿、抱走儿子的前妻。

「快点,我饿了。」

阿耀顿时深感生活的艰难。

阿耀以为前妻来兴师问罪,儿子被某个餐饮业大老包养的八卦传得风风雨雨,要折了他洩恨。但前妻只是说她要吃肉,自个打开附设的小电视,目标明确地转台到八点档。

阿耀摆上炭火,前妻看着电视里的宝贝儿子配小菜吃。

「阿耀,你不觉得亮亮演技越来越好了?」

阿耀知道何亮东原本就小有名气,演出乡土连续剧主角之后更是红到翻天,但他实在没时间看电视,只想着干掉欺负儿子的垃圾人。

前妻一边吃着她加点的鱼片汤一边向阿耀分析何亮东从出道作到现在的各种转折点。这次因为电视台临时加戏,编剧、导演和演员三方决定从原着中主角早逝的双亲着手加写故事,由下一代的男女主角担纲演出。

所以电视剧播出的第一集,并不是原本的第一集,但当何亮东分饰二角演出的林三少爷(父)一出场,完全吸住观眾的眼球。就像戏中雾花社的乡亲们,对于街坊长辈一律叫着「姨、伯」、幼子亲暱唤着「弟、妹」,像个孩子整天胡闹又爱笑的三少爷,无法不喜爱。

看他用机智和当时高压统治的日本政府周旋,一次又一次守住雾花社不被外人践踏,直到抗日反抗分子逃来雾花社请求庇护,引来日军围城。明知道交出叛乱者是保住雾花社唯一的法子,但林三少爷还是隻身出城和日军交涉,在他急电的外援赶到前,前头的小兵不慎擦枪走火,就这么留下刚出世的孩子。

「他中弹时,对镜头眨了三下眼,第一下背景是哭嚎的乡亲、第二下想起病中乞求他不要离开的妻子,最后一下停在孩子响起的哭声……看完那集,你晚上绝对睡不着觉!」

「我为什么要自虐?」阿耀不喜欢有人死的戏,他亲手捡过生父被打成烂肉的尸骨,过了快四十年还忘不了那个画面。

「很好看,你快去看啦!」

阿耀没有理会,低头烤着炉上牛小排。

「你不是讨厌他演戏?」

「不喜欢是一回事,但是如果亮亮来问我工作上的问题,我想要能帮得上忙。」前妻随时做好准备当儿子的心灵导师,只是儿子从来没有向她诉苦过,白费苦功。

阿耀趁空换网子,跟着看了一会连续剧。剧中的林小公子跪地向祖母请愿要远赴内地帝国大学习医,希望学成之后,回乡救治受疾病所苦的乡亲。他在气得颤抖的祖母面前轻诉:父亲毕生的心愿,就是守住雾花社。

阿耀不用看后续,从片名就猜得出来,不管是这个像是世外桃源的小镇还是这个像是初春新蕊美好的小少爷,什么也保不住。

可是看儿子演悲情主角,却有股莫名的欢乐感,私逃前还一脸正经地说媒,想把严格教养他的祖母嫁给教书先生,不至于太苦闷。

「看吧看吧,很好看吧?」前妻特意戳了下不小心走神的阿耀。

「你难道花钱来找人陪你看电视吗?」

「我高兴,不行吗?阿耀弟弟,让我开心了,我就考虑多给你小费。」前妻露出贵妇欠揍的表情。月入六位数,大地主老婆,大明星他妈,要包养一个娃娃脸的小矮子还不容易?

阿耀瞪向得意忘形的前妻:「没别的事,吃完就滚,疯女人。」

前妻安静一会,太爽看到欺负儿子的垃圾人被抓去关,被阿耀这么一提醒,总算想起正事,拿出一只牛皮纸袋。

「这是那个流氓背后的资金往来,正如你猜想,是圈内的人。不过话说回来,你怎么知道那个流氓不是主谋?」

「卖毒也是一种生意,生意最重要的是通路。一个讨债的小混混改行在演艺圈卖毒,总是要有人牵线。」阿耀收下纸袋,他已经知道谁是幕后兇手,只差在有没有证据而已。

陈记者调查发现,在何亮东之前也有不少受害者。对方总是先接近目标,说要当姊姊照顾她们,再下圈套让人成为黑道的情妇,以此做为把柄威胁。之前那些自杀、发疯的女星,其实不是因为被黑社会威胁,而是被圈内人日復一日欺负而走上绝路。

只是对方没想到,对她唯命是从的蔡石(晶叔)会迷恋上何亮东,不惜私吞所有货款,想要把他整个人包养下来。

前妻伸手去捏阿耀右颊的瘀青:「你也真是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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