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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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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大约一百多米,终于在一处草丛里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野兔了。

在野兔的不远处,还有一处较为隐蔽的洞口,大约就是这只兔子的窝了。看到兔子窝,高明程又想到用烟火熏兔子窝,然后趁机捉兔子的法子。

不过很快他就把这个法子扼杀在心底了,现在是八月底,天气炎热,风干物燥,很容易起火,在山里烧火需要格外的注意,否则一个不好,引起了山火,那事情就大了。

再说了,火一点,烟一起,附近的人都会看到,必然会过来查看情况。

到时候那伙盗墓贼肯定就不敢进山,错过了这个时间点,那盗墓贼的踪迹就很难捕捉,毕竟他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不干,就天天守在这牛尾岭。

“真能跑!”高壮捡起地上的兔子,看到铁丝都快缠到兔子的肉里面了,不由得感叹了一声。

他把铁丝套子解开,只用野草将兔子的脚绑住。

“明程哥,我先把这两只兔子送回家去,今天晚上咱们也恰兔子肉!”高壮笑容满面的说着话,眼底充满了期待的光芒。

吃肉,对于这个年代的人们来说,可是最值得期待的事情了。

寻常人家,一个月吃一顿肉,就算是顶好的,更多的人家只能每年过年时,才能够吃上肉解馋。

高壮走后,高明程也没有离开这里,他寻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开始练拳。

他上辈子系统的学过武术,会一套拳法,会一些简单的刀法,还会一些双截棍。

学双截棍,那完全是因为看了李小龙的电影,觉得很帅。

他妈看不上许多美

拳练意,出拳时的意志很重要,意志坚定,出拳有力不拖沓,意志不坚定,拳头无力,也很难打准。

拳法,是近身搏斗之法,需要勇猛和敏捷。

高明程先是练了一套熟悉的拳法,感受着出拳时的微妙感觉。

重生回来后,年轻的身体让他气血充沛,因那金箔纸打坐入定两回后,身体的状态更是好的不得了,比他前世的巅峰期都还要好上几分。

眼前没有练习的器具,亦没有敌人,高明程无法一试身手,心中颇觉不快。

突然,他的视线停留在一棵碗口大的水桐树上。

一个念头浮现在心中。

“喝!”

拳风破空,拳头精准的打在水桐树上,‘咔嚓’一声,那水桐树竟然直接被一拳打断了。

水桐树的木质稀疏不紧密,但能够一拳将之打断,还是需要很强大的力量。

望着断掉的水桐树,高明程眼底闪动着喜悦的光芒,拳头因为用力的缘故,微微有些疼痛,但这一丝疼痛直接被他忽略了。

他知道,他得到极大的机缘了!

这份机缘,在前世时,被他不小心错过了,但好在如今他又重新得到了!

心中兴奋的他,又当场练了一套拳法,这一次,他每一次出拳,都打出破空声,拳风阵阵,气势威猛。

僻静的树林中,一个青年不断地练着拳法,动静使得附近鸟飞兽走,只有懵懂无知的蚱蜢蟋蟀依旧在草丛中穿梭着。

“明程哥!出事了!”远远地,高壮的声音传了过来,打断了高明程练拳的节奏。

他将拳势收回,望向村子的方向。

高壮在小路上狂奔着,嘴里不停地喊着那句话。

高明程皱眉,本能的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立即朝高壮所在的地方跑去,他速度极快,五六秒后,两人就碰面了。

高壮一路跑来,刚停下,就气喘吁吁起来。

还不等气顺了,就断断续续的说道:“明程哥,出事了!你妈去找许多美的麻烦了!”

高明程眉头皱的更紧了。

他没有多问,二话不说就往许多美的家跑去。

高壮喘匀了气后,也跟在后面跑了起来。

话说,他明程哥也跑的太快了吧?怎么一眨眼的功夫,连背影都看不到了!

高壮心底诧异,但也没有怀疑什么,在他心中,高明程一向很厉害的。

许多美所住的小山坡上,已经围着不少看热闹的人了,不时有叱骂声从人群的最里面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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