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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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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风伴着暴雨咆哮着愤怒的洗刷人世间一切污浊,却无法洗净那些不堪回首的铮铮往事。骆清珏又哭又笑,似癫似狂:“我本想与庄恒就此在乡间平平安安的过掉一世,我本以为再浓的情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慢慢变淡,总有一天他会忘了你,看见眼前的我。可你的父兄不肯放过他,不肯放过我,我与庄恒本来应该是最完美的一对,而你,你生生的把庄恒从我的身边夺走了,让他背着整整三十年的血仇不得报!”

我这才知道,在庄恒被骆清珏救到乡下养伤的时候,父亲已经知道了施逸辉所做的一切。栽赃嫁祸,玩弄人命不是一项小罪。父亲的选择是,舍弃庄恒,保全自己的亲生儿子,不对身陷牢狱的庄恒施以任何援手,甚至把心急如焚的我瞒了个滴水不漏。

“你大哥在发现了我的离开之后震怒不已,认定了我对他的背叛,他的人在城内大肆搜索要把我揪出来。所幸当时他还不知道庄恒已经不在狱中的实情,在他心里庄恒是应该早就被折磨死了的。我父亲的同僚偷偷把消息传给了我,要我尽快到别的地方去躲风头,并答应会保证庄恒安全的返回香港。我心里挣扎了很久,你大哥要找的人是我,庄恒再跟我在一起他只会受到牵连。你大哥是个疯子,是个只能他负天下人,不能有一人负他的自大狂。他不会放过我,不会原谅我。我告诉自己就算豁出我自己也要护庄恒周全。

那天我回到乡下小屋的时候,看见庄恒伤还没好就站在风口上,面无表情的望着远方。我知道他心里有太多雄心壮志还没实现,我知道他心里还有太多牵挂割舍不下,我知道他的梦在海岸对面的香江。我不能让他就此默默无闻与我一起东躲西藏的度日。香港是个法治社会,庄恒在香港并不是无依无靠的,只要他人平安回去,青天白日朗朗乾坤,施逸辉怕不敢再次动手了。我托人给我安排了去菲律宾的船票,我的离开就是对庄恒最好的保护。最后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桌子的菜,还借用乡下女人粗劣的胭脂化了个淡淡的妆。庄恒并不清楚这是我与他最后在一起的一顿饭了,其实他从来都不会注意我的穿戴打扮。那一晚在暗黄的灯下看着他用餐是我能把握住得最后的幸福,尽管这幸福是如此的一厢情愿,是如此的飘渺,是如此的绝望。”

我捂住了嘴才没有让自己惊呼出声,骆清珏在那个时候已经爱上了庄恒。爱的比我还果决,比我还坚定,比我还惨烈。她宁可只身远走他乡也不肯拖累庄恒分毫!后面的事我慢慢就能拼补起来了。骆清珏留书出走,庄恒愧疚万分,在养好伤口之后通过骆清珏的熟人关系返回香港。他回港自然给我的父兄当头一击,大哥也许还想再做些什么的,不过万万没有想到,黎隆源为了庄绮不得不出面护庄恒一个周全。好歹把庄恒的命保了下来。

“我的身子越来越重,肚中的孩子经了万千风浪却死死依附着我。不管她的父亲是谁,这孩子是无辜的,她也是我的骨肉,是跟我相依为命的人儿。我在菲律宾一个医疗所生下了翎儿,带着的钱财在这几个月打点关系、付医疗费上都已经用光了。我不得不重新干起陪酒赔笑的行当,这一回我不敢在有华人聚集的上流场所出现,生怕被施逸辉听到什么消息。只敢在最下三滥的地方,陪着最恶心的男人,赚一点自己都觉得肮脏的钱。施蕴茹,整整六年,我都是这样过来的。我闭上眼睛都不知道还有没有力气撑到下一个太阳出来的时候。这一切都是拜你那个好大哥的恩赐!可我不能倒,我还有嗷嗷待哺的等着我的照顾;我还要复仇,我这六年受的苦我要你们施家千倍万倍的偿还给我!”

我无法想象骆清珏带着骆翎过了一段什么样的生活,只凭她现在回忆起来流露出来的那种狰狞的让人毛骨悚然的惨笑我就知道她对施逸辉的恨有多深。她天天面对着骆翎,等于时刻都在提醒自己是谁给了她这样的遭遇,是谁让她生不如死,她要向谁讨这一笔笔的血债。

“同我一起出来做的还有一个大陆女人,我们叫她云姐。她知道一些我的事,也改变了我后来的命运。在翎儿长到六岁的时候,云姐决定嫁给一个香港小男人,不为别的,只为这个男人肯堂堂正正娶她做他的妻子。云姐对我说,‘同我们一起去香港吧,你不能一辈子带着女儿过这种日子。’翎儿在慢慢长大,我不能对她再撒那种自己都圆不了的谎言。于是我跟着云姐到了香港,在新界北她丈夫的小工厂里管些电子零件的买卖。因为没有身份证,翎儿到了年龄也不能上学,只能跟在我的身边翻些儿童读物。这辈子要说欠,我只欠了翎儿一个。可她有那样不堪的亲生父亲,又能有什么样的好命呢?可是为什么,偏偏是你的女儿救了翎儿?”

骆清珏的讥讽里夹杂着无奈的心痛,没有一个母亲愿意孩子受苦,就算她再恨我大哥,可这么些年她始终不曾抛弃过女儿,就凭着一点,骆清珏已经是个了不起的母亲了。骆翎,我几乎想象不出那个孩子的样子,依稀只记得那清爽的笑容。她竟然是我的亲侄女,她的血液中有着与我相同的一部分,她是我的女儿舍命都要保护人。冤冤相报啊,我们这一代人的恩怨终究不可阻挡的传了下去。

“到香港三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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