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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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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很忙。

——所以没办法像普通人那样,在大年夜和家人围着饭桌,其乐融融。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

——根本没有什么家人。

——没有人在等,也没有道不尽的牵挂和不舍。

想走的人不能走,能留的人却不能留。

一月下旬,时筝就被导演从深山老林释放,还有些戏份要等开春再拍,其实春天的景色完全可以靠人工模拟或去一些低纬度的地方拍,但是刘循却解释道:“我等的不是春天,是时间。”

他说这话时,带着细纹的眼睛舒适地眯了起来,一手点着烟,一手拍了拍时筝削瘦的肩膀,说道:“等下次见面,你就不再是个纨绔了,而是个帝王!”

——所以春节这段时间,把瘦掉的肉吃回去。

车从山路开出去时,竟然在山上看到了桃花。

“这个时间,桃花就开了吗?”

“是腊梅吧。”

两个小助理新奇地讨论着。而吴芳予则和家里人发着语音消息,外放的语音泄露出几声孩童脆脆的还不标准的普通话,像是早春枝头动听的鹂鸟。

时筝听着周遭的动静,戴上了耳机,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中闭上了眼睛。

旧友难寻似故人

一路辗转,一下飞机就收到了一条简讯,时筝的私人号码没几个人知道,确切地说,会时常用这个号码联系的,也就只有吴芳予和盛泽。

盛泽说,晚上8点,在地下酒吧见。

追星的人不可能没听过这个新兴崛起的小天王,之所以叫小天王,是因为他凭借一首歌就横扫了各大音乐榜单的第一,而且,在这之后发行的ep都显示了他在音乐上的才华,无论是业内人还是普通观众,都觉得这个二十六岁的年轻人前途不可限量。

而作为同一公司的时筝,却更明白这种天分的保留更多的是环境的熏陶,母亲是交响乐团著名的首席小提琴家,父亲是才华横溢的钢琴兼作曲家,上一辈也都是和艺术挂钩的长辈,盛家有两个儿子,盛泽是小的那个,时筝没见过他哥哥,却依稀知道似乎是个在国外著名的大学做教授,发表的论文都是登在重量级的杂志上。相比起来,盛泽身上把父母的天分遗传地淋漓尽致,三岁就复弹听过的旋律,六岁开始作曲,八岁登台表演,一身荣誉伴随着年少成名,最终却没有走向古典乐,而是走向了流行乐坛。

也许是家里受宠爱一身的小儿子,盛泽身上是典型的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他有一双漂亮的凤眼,亮得像是启明星,那时时筝和盛泽一同在上声乐课,盛泽来了一次就不来了,因为嫌弃声乐老师的发音不标准,但好在小少爷没那么锋芒毕露,还懂得人前留面子,只是对时筝,他就不那么客气了,有一次时筝在练习室对着镜子练习发声,盛泽不知是什么时候晃过来的,手里还拿着两个敲架子鼓的棒,一脸戾气地说道:“难听死了。”

他站在门口,说道:“时筝,你要是唱歌,真是在侮辱听众。”

以至于后来时筝专心学表演,第一部电影上映的时候,盛泽去看了后问他:“当演员好玩吗?”

那时时筝十九岁,不再是瘦弱局促的少年,不会因为一句刻薄的语言而记挂一整晚,而是笑着回道:“比唱歌有趣点。”

盛泽默了默,显然是没想到时筝也会说这种带刺的话,闷闷地回到:“时筝,你真记仇。”

后来是怎么成为朋友的呢,是因为盛泽把他的第一张ep寄到了时筝这里,歌曲名叫《白鸽子》,时筝循环了一晚上,歌词里有句话叫做“年少言浅,却不知情重可折腰。旧友难寻,恰似故人候别。”

整首歌没出现过“白鸽”,却取了这么一个具体的名字,时筝翻了下歌词,看到上面的作曲作词都是盛泽。

突然就明白了。

这是小少爷在变着法在寻求和解,也算是大费周章了不是吗?

不过是年少的一时嘴快,时筝也并非斤斤计较之人,所以后来两人再见面,就开始学着自然和平地相处起来。

到了底下酒吧时,只有两个服务生在忙,看上去一点都不像是是要营业的样子,这家酒吧的幕后老板就是盛泽,不过平时都是对外开放的,只有固定的日子会歇业,其实就是盛泽偶尔会把这个地方当做作曲演奏的场地,在时筝的想象里,艺术家都不会是在这种庸俗且昏暗的地方创作的,盛泽听到了这种想法,就笑时筝是个白痴,他说你不知道最高雅的艺术往往是在最肮脏的地方诞生的吗?

时筝摇摇头。

盛泽就突然靠近他,说:“那你总听过,毒品是艺术最好的灵感。”

他说这话时,就像是危险却艳丽的毒蛇。

总感觉像是真的,盛泽骨子里的疯狂让时筝害怕。

这是也是第一次,盛泽在时筝脸上看到了那么浓重的情绪,就像是肖斯塔科维奇的旋律,时筝是那么用力地握住了他的手,一字一句地说道:“盛泽,你做什么都好,但是不准碰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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