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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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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心致志地伏在案上,橘黄的烛火照映着他鼻尖的一滴汗珠,虽只是四月,可百越已经很热了,帐内又密不通风,只是韩信的心思都在笔下,哪怕是汗水已经浸湿了他的衣领也浑然未觉。

终于,韩信长呼了一口气,满意地放下了笔,站起来抻了抻腰。

终于写完了。

在昏黄的烛火下长时间写字让韩信的眼睛有些干涩,他眨了眨眼,起身掀开了帐门。

天色昏黑,各种窸窸窣窣的虫声并着不知道是什么鸟扑棱翅膀的声音清晰可闻。

南方的空气比北方潮湿,好在今夜有风,风吹在被汗水打湿的后背上很凉快。

韩信抬头看着月亮,他喜欢有月亮的晚上。

主君说过“天涯共此时”“千里共婵娟”,百越的月亮和咸阳的月亮是同一个。

路过巡逻的士卒们看到了韩信,纷纷停下来和韩信打招呼:“见过韩都尉。”

士卒们看向韩信的目光中带着崇拜和亲近。

秦以军功封爵,秦人对打仗厉害的猛士和将领天然存在崇拜。

半月之内连升三级,从百将飞窜为都尉,而且每次都是以少胜多,斩首俘虏无数,手下的士卒还没有太大损耗的韩信自然成为了军营中的传奇人物。

韩信微微颔首,笑着和每个士卒都打了招呼。

因着韩信的亲近态度,这一队士卒更是激动起来,受宠若惊,直到他们的伍长催促他们接着巡逻这一队的士卒才离开。

“韩都尉真年轻啊。”

“他人好哩,还跟俺打招呼。”

“真厉害啊。”

还能隐约听见这些士卒的窃窃私语声。

韩信淡淡一笑,面上罕见的带上了一丝少年人的张狂,他的身体站的笔直,月光洒在他的身上,清瘦的脊梁宛如一柄出鞘的剑。

他喜欢军队,这里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无论是带领一百人还是统帅五千人,韩信都觉得自己游刃有余,似乎他生来就会带兵一样。而无论面对的敌人是谁,韩信都不曾惧怕,他有自信自己不弱于任何人。

韩信想了想,抽出了自己的佩剑,月光给这柄剑踱上了一层清白的光,将这柄已经不算新的普通铜剑衬托的仿佛绝世宝剑一般。

“如今终于到了你该出鞘的时候了。”韩信轻抚着剑,眼中带着一点泪光。

韩信想起了自己昔日受到的嘲讽,淮阴县的那些人嘲笑他的凌云志向,韩信想起了自己饿到吃不起饭的时候漂衣的老妪施舍他的那一个饼子,韩信还想起了屠户让自己从他的胯·下爬过去,嘲笑他不敢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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