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玫瑰(1 / 4)
高奚做了一个梦,梦里被什么人紧紧地抱着,胸膛温暖宽厚,赋予她安心的力量。
爸爸……
“死狗,一会儿没看住你就乱跑,怎么,小爷给你吃给你住不满意吗?”
“汪!”
似乎有一人一狗在激烈争吵的样子,高奚费力地看向一边,一只龇牙咧嘴的小狗和一个少年。
少年察觉到她醒了,也望向她。
高奚一愣,那双眼睛突然从记忆里苏醒,耳畔的风铃声音又在回荡。
“汪汪汪!”小狗立马跑过来舔她的手背,欢快地摇尾巴。
少年满脸无语,嘟囔着:“真不知道你是谁的狗。”
“……谢谢你救了我。”高奚费力地撑起身体,身上盖了一件外套,看样子是这个少年的。他们正在桥洞下面,不过雨已经停了,那被她救上来的孩子还在昏睡,而旁边一簇明亮的火焰正熊熊燃烧着。
让人浑身温暖。
“顺手而已,我已经打了救护车了,不过雨才刚停,这里又偏僻,他们过来需要点时间。”
高奚拢了拢身上的衣服,抬头看着他,“我叫高奚,我可以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吗?”
那少年没有答话,只是避开了她的眼睛。
看来还是不愿意。
她本来还想问问他是不是已经没事了,当年跑掉之后到现在,过得还好吗?
这么多年,她都无法忘记他的一身伤疤和那扭曲的眼神。
耳畔突然传来救护车的鸣笛声,那少年张了张嘴,却始终没有说什么,揪住小狗的后脖颈,转身离开。
走到一半又停了下来,道:“转告一下那个小鬼,以后不要一个人跑这么远,不可能次次恰好有人路过。”
高奚无奈,这句话明显也是对她说的。
“我真的很感谢你救了我!”顿了一下,她在他身后问道:“你的风铃还要吗?我一直留着的。”
她看见少年的脊背僵硬了一下,然后快步带着剧烈挣扎的小狗越走越远,融入茫茫黑夜中。
“……再见。”
而后,医护人员很快便赶到了,一起来的还有自家面色不善的父亲。
她颇为心虚地缩了缩,然后看见某位说一不二的警官露出无奈的神色,走过来亲自把她抱起来。
“行了,我都还没说什么……你没事就好。”
高奚的眼眶有些热,有些许哽咽,下午那一幕已经被她抛到了脑后,而后紧紧圈住了他的脖子:“爸爸,我想你了。”
“嗯,我带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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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时候爱上他的呢?
对待感情,高奚其实是慢热许多的人。好比小时候第一次见到高仇,被他骗了也浑然不知,只知道这个高大的叔叔似乎脾气不是很好的样子……如果她能多感知一些到恐惧的情绪的话,便能轻而易举的发现那时的他有多想扭断她的小脖子。
同样的,她往后的许多年里,亦没能发觉他早已对她入骨无望的爱。
高奚总是对一切事物怀有无限的热忱和天真,在父亲以及亲人们的保护下,她从未目睹过一件腌臜的事,如果在街上有人和她搭话,她会停下脚步仔细听完人家说的话——所以那几年高仇整治人贩子不遗余力,间接让本市成为全国拐卖人口率最低下的城市。
尽管有些草木皆兵的意思,但不干人事的高警官为了女儿就干过人生中这唯一一件好事。
高奚离开他去上大学后,才渐渐了解到一些别的事——总会有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还有在暗处冷不丁放出的冷箭。但也太少太少,少到让她仍旧可以对每个人毫无芥蒂的释放笑容和善意。诚然,她也拥有一些天赋:聪慧,果断,有魄力。于是每种事她都能很出色,所以造成了她对这个世界平和又安稳的错误认知。可最终在面对巨大的恶意时,她束手无策,因为在高奚的前半生里,并没有谁拥有对她如此强烈的恨意。
恨到不顾一切,也要将她彻底毁掉。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
上了大学,高奚便忙碌了许多,再加上住校的原因,和高仇见面的机会大大减少,一个月大概只能见一两次。通常是他开着车来学校接她,不忙的话就带她出去吃个饭,要是忙起来,也只能委屈高警官陪她一起吃食堂。
每当这时候,高奚都会一边吃两口饭,一边翻看实验报告,实在是忙碌得不得了。这仿佛和以前反了过来,在她八岁到十六岁的八年间,是高仇的事业正昏天黑地的时候,不仅要抓犯人,背地里还要运营生意,见不到她是常态,因为通常他回家时她已经睡了,他走时她又还没醒。
兜兜转转,总是在错过。
她那时能做的,只有深夜为他留的一盏灯;在高仇记忆中,他为她做的实在太少,从她那里取得的,太多。
但至于后来两人聚少离多的原因,其实有一部分是因为高奚。
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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