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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上任西乡(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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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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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贞即将升任本乡蔷夫的事情传出去后,平素结交的轻侠少年,如江禽、史巨先、大小苏兄弟等等,以及亭内各里的领袖首领,如原盼、左巨、苏汇等等,都纷纷凑钱摆酒,请他赴席,权当送别。酒宴上,自有许多不舍,又有许多豪言。如此这般,几乎每天都要赶赴两三场酒。

五天后,郡中的批文下来,随同而来的还有县中发下的“购赏”以及升任杜买为亭长、陈褒为求盗的任命。

批文、任命、购赏都是由同一个人送来的。这个县吏说道:“连同其它县的购赏,总计有钱一百九十五万。钱太多了,不好全用五铢,县君将其中一部分换成了金饼。按照律法:一斤金换一万钱,这里共有五十金,一百四十五万钱。……,请荀君查点验收。”

一斤金换一万钱,这是新莽时的规定,虽沿用至今,但如今钱贱金贵,在民间早不是这个兑换的比例了。荀贞心知,这必是县令对他的照顾,看似是将五十万钱换成了五十个金饼,实际上是多给他了数十万的钱。

他想道:“只不知这照顾是看在荀氏的面上,还是出自对我这头‘乳虎’的欣赏?”——这只是他对自己的调侃,他当然清楚,最大的可能是两者兼有。

五十块金饼不多,五个漆盘就盛下了。一百四十五万钱很多,装了两辆车。荀贞把杜买、黄忠、陈褒、程偃、繁家兄弟以及许仲、小夏、小任等都叫出来,帮忙清点计算。

看见这么多钱,繁家兄弟的眼都直了,两人追悔不迭:“怎么那夜就没有跟着去杀贼!要是去了,这些赏钱怕不也得有俺一份?”

可惜,后悔也晚了。一样米养百样人,不同人有不同命,他兄弟俩一向来贪财怕死、庸庸碌碌,不但赏钱没他们的份,升官也没他们的份儿。——同为亭卒,陈褒如今升为求盗,程偃随荀贞进乡,都如鱼跃龙门,在可见的未来里必前途光明,只有他们俩还是原地未动。

这不能怪荀贞不肯照顾他们兄弟。荀贞“基业草创”,正缺少人手之际,对用人的要求其实并不高,只要有一技之长、一点长处就行。比如程偃,机敏不如陈褒,剽悍不如许仲,也就是有一点蛮力,——有蛮力的人多了去了,类同“庸人”,但是却只因占了一条:老实忠心,便就“一步登天”,被视为心腹爪牙。等荀贞去到乡里后,可想而知,他定会受到重用。

把钱从车上卸下,荀贞也不往舍院中搬,便就放在路边,命许仲、陈褒、程偃分头去把那夜杀过贼人的轻侠们都叫来,当场发放。

成堆成堆的钱堆在地上,没一会儿就引来了许多的路人、里民围观。待轻侠们来到,每当一人领钱时,荀贞都会大声把他的功劳讲说一遍。围观诸人既是羡慕、又是佩服,不时地发出一阵阵喝彩之声。

别的赏钱都好给,只“贼首王申”的赏钱没法儿给,因为王申是中流矢而死,谁也不知道这支流矢到底是谁射出的。

最后由荀贞做主,他说道:“王申是渠率,渠率赏钱十万。咱们合力生擒了三个贼人,赏钱共十五万。我杀了一个贼人,赏钱五万。加在一起总共三十万。那夜驰援刘庄,虽然杀贼的是诸君,但各里里民闻召而起,飞奔驰援,也有功劳,不可不赏。以我之见,不如就把这三十万钱赏给他们。你们以为如何?”

轻侠们早服气了荀贞的仁义恩威,没有一个提出异议的,都表示赞同,便有不同意的,也是为荀贞着想:“最后生擒的那三个贼人全赖荀君之计,我等并无出力,这十五万赏钱该由荀君领取才是!荀君先已把县君单独赐下的五万钱分与我辈,今又要把该领的二十万钱让给里民。……,这,这未免太不合适了。”

“若没有诸君、里民相助,以我一人之力,断不能捕斩群盗。今我被郡中迁为乡蔷夫,功已由我一人领,又怎能再厚颜取钱?”

围观的诸人、轻侠们闻言,皆赞叹不已。

分完了购赏,荀贞手上还剩下了二十五个金饼,却是因为领赏的诸人皆不肯按照“一金置换万钱”的标准来拿钱。荀贞先后把该自家该拿的二十五万钱尽数分掉,是何等的轻财重义?他们自然要报之以琼瑶。况且,他们也都清楚,这多出来的钱明显是县令给荀贞的,自也不肯不识趣,每一个人都非常坚决,要求按市价顶钱。

荀贞固然“视钱财如粪土”,但是他即将升迁,以他在亭中的豪奢手段,去到乡里后肯定会有很多需要用钱的地方,因此见这些人既然坚决要求,也就不再推让。

分完赏钱后,轻侠、围观诸人陆续离去。

许仲、陈褒、程偃三人也杀的有贼人。许仲杀得最多,杀了两个,陈褒、程偃各杀了一个,分别该拿赏钱十万与五万。他三人都想把钱交给荀贞,理由是:“君今就任乡中,为百石吏,带青绀绶,携半通印,与斗食亭长不同,不可无汉官威仪。此些钱财,请君收纳,以重声威。”

荀贞怎么肯收?他正色说道:“君卿家有老母、幼弟,阿偃为我舍弃亭卒之职,今你二人即将要从我进乡,家中不可不安置,你们的钱我不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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