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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九章 不怕被利用?(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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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无其它选择你否认吗?”

“首先我没死,没灵台。其次你刚刚说过我吃斋拜佛是为了逃避,但你又说我清明了表示你还是赞同我吃斋拜佛这个行为,而不是你说的亏我还好意思。最后,面对改变不了的环境除了逃和面对之外还有一种选择,就是随缘!你不要否认,任何事都有第三个选择,黑色白色……还有你这种灰色,赞同反对还有弃权,你不要自己后悔了却到我这里找平衡感,我给不了你,菲菲更给不了你。”

马伊芸有点恼火:“那你就是不打算欠债还钱了?”

“我已经在用我的方式还,而且一直在还,这些你不能干涉,当事人亦不能干涉。”

“当事人为什么不能干涉?哈哈,你还真是逗,什么逻辑啊?你这么说你欠我债我来跟你追还错?如果是这样你借我一千几百万,我根本不需要还你。”

“马伊芸,这不是钱,我这么说吧,我犯罪了,我杀了人,你家人。”

“你家人。”

“我打比喻,你是当事人的亲属是吧?你向我追什么债?只能是法律向我讨债,我受了刑该死死,没死去是我杀的不够残忍,法律给了我公正,我偿还过放出来还欠你吗?如果欠,你可以再告我,你能吗?不能吧?所以我到底是欠你还是不欠你?”

马伊芸又语塞,我一样很无语,不过不是无语她说的有道理,而是她又趁机骂了马伊芸而马伊芸还不能说什么。还有就是最后的问题又是一个死局的问题,其实从根本上来说这话有逻辑上的硬伤,这是杀人,不是杀完坐完牢出来就算完的,你毁了一个家庭你有负疚感吧?负疚感难道不算是一种亏欠?当然非得说冷酷无情不会产生负疚感的一个人,那还有一种逻辑,就是你杀了我的肉身,你坐牢偿还了以后我的灵魂杀了你的肉身,但因为我的肉身已经死了我就不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是不是就是说杀人无罪?这例子有点空灵,但道理是这样一个道理,所以杀人坐牢不是在还债,而是法律规定的制裁,国无法不行,法是立足的根本,你杀了人你会一直欠,哪怕你杀完自杀都一样。

最后马伊芸道:“不想再和你多说,反正结果都是你说服不了我我说服不了你。”

“那是你总把我当敌人,从认识到现在我对你发动过攻击?没有,但你有,我损害过你的利益?没有,但你有。我说这些不是想说明你欠我什么,你不欠我,我随缘而对是我的方式,你伸手来抢是你的方式,我尊重你的方式,但我鄙视你的为人,所以我从来没有打算说服你,我只是在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你试图去改变的想法。”

听骆宁这么说,我都有情不自禁有点鄙视马伊芸,她自己的想法不想让骆宁改变,但却又想改变骆宁的想法,什么玩儿?但想想不对,骆宁只是比较会站在道德制高点,她是被动的说,而骆宁是主动的说,这问题不能谈,因为谈深远了就不是道德问题,而涉及人性了。东小北当时就和我说过,你打我一枪我难道不能用大炮轰你?用大炮轰是很残忍,但你不打我一枪能有这种报复?所以用大炮的应该有道理对吧?你挑衅我,我只是报复,但如果这一枪是误打呢?这是我当时给东小北的回答,然后再变一变,反击的不是大炮而是原子弹呢?情况还一样吗?所以具体事情需要具体分析,不能掉进死框架死逻辑里面。

马伊芸还在继续说,但声音已经越来越小,然后彻底没有了声音,我看了看录音时间,就要播完,很明显服务员这时候已经去帮我拿回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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