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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68)(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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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饭桌上的气氛不尴不尬,谁吃了都要消化不良,林有乐没回应林自华的话,而是转了话题,笑说:我做的是不是不好吃?看你们都没什么胃口的样子。也是,你们厨艺都那么好,我真是班门弄斧了,下次不揽活儿了。

林自华并不介意林有乐晾了自己的话,笑着说怎么会,伸筷子夹了糖醋里脊,这道菜做的偏重糖。

他没什么喜恶,夸了林有乐一句。

而齐瑾突然想起什么,连忙埋头吃下一大碗!

他暂时没有心思去细尝味道,只顾着一碗碗的用林有乐亲手做的饭菜填满自己的胃。

因为他多吃一口。

这个居心不良的伪君子林自华就少吃一口!!

还等他走了之后再说?

想都别想!

他宁愿自己跟乐乐摊牌,也不会让这家伙有一点半点离间他们的机会!

用完饭,林有乐打算主动辞别,但却看到齐瑾完全没有走的意思、大马金刀似得在客厅沙发上坐着。

他犹豫片刻也只好跟着坐下。

虽然不知道齐瑾在想什么,但他可不能让林自华把齐瑾怼哭了

哭了还得他来哄。

林自华给他们倒了茶,又把先前拴起来的边牧放了出来。

齐瑾一看到那条摇着尾巴跑过来的巨型犬、脸色顿时变了!他下意识抬手就把林有乐护在身后,凌厉的瞪向林自华,你干什么,不知道乐乐怕狗吗?

林自华还没说话,齐瑾身后的林有乐先开口问:你知道我怕狗?

齐瑾的心顿时一跳!

上辈子,林有乐每次说起小腿上被狗咬出来的几个旧疤痕的来历,都会一脸心有余悸。

以至于齐瑾看到或者亲热的时候,总也恨不得能回到小时候,替乐乐把那只讨人厌的狗赶走打跑!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执念太重、被老天爷听到,重生回来不偏不倚的竟然刚刚好是那个时间节点。

现在,童年的阴影没了

思索时间不过转瞬,就听到林有乐啊了一声。

是不是周伯跟你说的?

林有乐这一提,齐瑾立刻想起相关的前因后果来,顺势说道:对,我生病周伯带你来我家的那天,我堂弟也在,他养了条巨型狼犬,你有跟周伯说过你怕狗,他就叫人给关了起来。

这解释没问题。

林有乐信了。

林自华却撸着边牧的脑袋,一手攥项圈,看它把尾巴摇得比风扇还要快。余光里,林有乐满脸信任,齐瑾的笑容却心虚的很。

那些试探的结果显而易见。

有些事既然会发生在他身上,当然也可能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只是,这到底是重生还是平行世界不得而知,如果是平行世界,那这个齐瑾是哪个世界的果穿来的因?

在林自华那个世界里。

年轻气盛的齐瑾既想要新欢也不愿意放弃旧爱,一时的贪心和犹疑不决、害得两个家庭都支离破碎。

死了的林有乐成为白月光朱砂痣,活着的那个就是白米饭和蚊子血、下场是嫁给一位大其十九岁的中年企业家。

故事的结局,林家白发人送黑发人,自此一蹶不振。齐瑾也变得疯疯癫癫的,传言被鬼上身,成天抱着个骨灰坛睡觉。

但显然是精神失常。

这些都是他从母亲口中听说的。

农村人可能不知道各种国家大事,但屁大点八卦却能满城皆知。

村子里两个高材生是骄傲、为人所津津乐道,然而时间一久,再好的陈年饭菜也嚼没滋味了,两个骄傲、一个发誓终身不娶为国家航天科学领域做贡献,另一个是大法官却喜欢了一个男人。

喜欢男人这种事,在农村等同于惊世骇俗、天理难容。

他们才不管什么死者为大,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哪怕已经过去五年十年二十年,只要想起来,就翻出来说一说。

而现在,这个跟他同样成了村里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的小孩,还活着,还没让无用的感情祸害死。

但再任其发展下去,离死也不远。

林有乐活着,庄梓俞活着。

上一世疯疯癫癫的齐瑾又陷入了新欢旧爱的抉择,现在看似选择了林有乐,但久而久之,白月光朱砂痣的分量就会慢慢倾斜。

林有乐是个聪明人。

林自华自认自己已经不止一次,暗里甚至明里的点拨他。

但林有乐明明听懂,却次次都为齐瑾说话,委婉的不带立场的附和,或者干脆小心小意的开脱。

上辈子没什么交集,他只是不忍林家两位老人,白发送黑发。

只可惜

林自华看沙发上两人聊着聊着又笑起来。

好言难劝该死鬼。

林自华拎着项圈,走过去拿牵引绳,说:我要带小二下楼遛弯了,乐乐你怕狗就先回学校吧。小区不偏,打的或者公交车都行,我就不送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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